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遴选公告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规院”)始建于1960年,是全国交通行业中门类齐全、规模较大的综合性交通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公路、桥梁、隧道、航道、港口、水运枢纽、市政交通工程等工程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监理、工程建设管理和招标代理等工作,具有独立承担国内外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服务的能力。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集团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公开遴选招标代理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按岗遴选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崇尚实干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岗位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员1名

三、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式员工(劳动合同制)。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忠于交投事业,身体健康,工作踏实,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以及抗压能力,善于团结群众;

4.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 (合格)及以上等次,无违规、违纪及责任事故发生。

三)任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比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必须具备的身体素质;

6.熟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工程勘察设计与交通建设相关行业政策规范,熟悉招投标、合同、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3.正在受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7日-11月2日

2.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集团公司官网“人才招聘—内部遴选”专栏填报信息(网址:http://zp.hbjttz.com),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打包上传。

咨询联系人:耿女士 13517283347

(二)资格审查

按照遴选资格条件进行简历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遴选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对面试成绩排名第一候选人进行考察,征求其所在单位、纪检部门意见,重点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廉政等现实表现情况。出现考察结果不适合应聘岗位或放弃考察等情形的,取消该岗位本次公开遴选。

(五)研究决定

根据面试、考察等方面情况,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录用问题的,按照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遴选须知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公开遴选条件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报名人员个人资料仅应用于本次公开遴选,不公开、不退还。

(二)遴选人员须在遴选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因报名人员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三)遴选人员须服从对其工作岗位的统一调剂和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公开遴选全过程接受集团纪委派驻纪检二十三组监督。

(五)本次公开遴选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