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持续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落地见效,增强依法治企能力,提升企业合规管理水平,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组织开展湖北交投集团子公司总法律顾问竞聘上岗工作,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湖北交投集团子公司总法律顾问4名。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2.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市场化意识、法治理念,专业素养好,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强,专业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
3.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能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4.熟悉政府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廉洁从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务实高效,能够忠实执行企业战略规划和董事会决议,自觉维护企业及股东利益。
(二)基本任职资格
1.法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大学本科以下文化程度需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或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法律从业经历。
2.熟悉法律合规相关业务,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调查分析、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
3.集团子公司中层正职级(或相当职级)任职满3年;如未满3年,应满足集团子公司中层正职级(或相当职级)、集团子公司中层副职级(或相当职级)累计满5年,且集团子公司中层正职级(或相当职级)任职至少满1年以上任职经历。
4.上一年年度考核为胜任及以上等次,不在处分影响期内,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5.原则上年龄在45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必须具备的身体素质。
三、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由子公司按章程有关规定履行聘任手续,享受经营高管待遇,不涉及职级调整。
四、报名时间与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
2.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集团公司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填报信息(网址http://zp.hbjttz.com),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资格证书打包上传。
3.资格审查结果、笔试、演讲答辩时间安排另行公告。
五、其他事宜
此次竞聘有关事宜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7-87574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