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集团子公司总法律顾问竞聘上岗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持续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落地见效,增强依法治企能力,提升企业合规管理水平,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组织开展湖北交投集团子公司总法律顾问竞聘上岗工作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湖北交投集团子公司总法律顾问4名。

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2.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市场化意识、法治理念,专业素养好,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强,专业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

3.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能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4.熟悉政府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廉洁从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务实高效,能够忠实执行企业战略规划和董事会决议,自觉维护企业及股东利益。

(二)基本任职资格

1.法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大学本科以下文化程度需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或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法律从业经历。

2.熟悉法律合规相关业务,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调查分析、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

3.集团子公司中层正职级(或相当职级)任职满3年;如未满3年,应满足集团子公司中层正职级(或相当职级)、集团子公司中层副职级(或相当职级)累计满5年,且集团子公司中层正职级(或相当职级)任职至少满1年以上任职经历。

4.上一年年度考核为胜任及以上等次,不在处分影响期内,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5.原则上年龄在45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必须具备的身体素质。

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由子公司按章程有关规定履行聘任手续,享受经营高管待遇,不涉及职级调整。

报名时间与方法

1.报名时间:20231212日至1218

2.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集团公司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填报信息(网址http://zp.hbjttz.com),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相关资格证书打包上传。

3.资格审查结果、笔试、演讲答辩时间安排另行公告。

五、其他事宜

此次聘有关事宜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7-87574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