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2015年6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隶属于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持牌非银金融机构,基本定位是以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管理和金融服务。公司业务范围主要涵盖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结算、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同业拆借、除股票以外有价证券投资、委托贷款、委托投资、保函、财务咨询顾问等。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湖北交投集团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开遴选一般管理岗位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崇尚实干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遴选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部门 |
招聘岗位 |
数量 |
前台业务部门 |
前台业务岗 |
1 |
三、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
湖北交投集团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式员工(劳动合同制)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忠于交投事业,工作踏实、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抗压能力;
4.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人员;
2.在过往任职期间,因工作失职失责,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4.正在受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知识:金融相关专业知识背景。
3.能力要求:熟悉财务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熟悉财务会计业务和所需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4.工作经验:具有1年及以上湖北交投集团系统相关工作经验(原6大运营公司、省交规院、联交投等划转单位员工工作经历年限可连续计算)。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发布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渠道为湖北交投集团官网“人才招聘-内部遴选”专栏、“智汇交投”微信公众号。
五、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根据报名情况推进面试相关工作,招满即止。
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人员登录湖北交投集团官网“人才招聘-内部遴选”专栏填报信息,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取得的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重要荣誉或奖励等证明材料(如有)扫描件一并打包上传。(文件命名方式为: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现任职公司名称-现任职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综合测试人员。
(三)综合测试
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根据不同岗位业务特点选取不同方式对应聘者与公开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四)组织考察(背景调查)
根据综合测试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确定意向人选,通过函件联系原单位或委托专业招聘机构,对意向人选开展组织考察(背景调查),同时征求其所在单位、纪检部门意见,了解其现实表现及廉洁情况,并联系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出现考察结果不适合应聘岗位或放弃考察等情形的,按照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
(五)研究决定
根据测试成绩和考察意见,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及体检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组织入职体检,体检合格者,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应聘须知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对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三)应聘人员须服从对其工作岗位的统一调剂和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集团公司派驻纪检二十二组监督。监督电话: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027-87576503。
招聘事宜联系电话:027-87576510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