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是湖北省属国企首家财务公司,也是湖北交投集团唯一持牌金融机构。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正式挂牌,经2017年6月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15亿元人民币。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秉持立足集团主业、服务产业发展,实现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的企业使命,紧扣金融服务和辅助管理等两大属性,实现集团降本增效、资源配置、防控风险等三项功能,做强资金归集、资金结算、资金监控和金融服务等四个平台,突出专业、贴心、智慧、活力、清廉等五个特色,全力打造国内先进、行业一流的司库型财务公司。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湖北交投集团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开遴选一般员工1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崇尚实干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按岗遴选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前台业务部门(信贷部、结算部、投资部)一般员工1人
(二)遴选范围
交投集团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式员工(劳动合同制)
(三)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理论和专业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协助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具有金融、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1年及以上金融或财务工作经验;
4.具备财务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5.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3.正在受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遴选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6日-5月17日
(二)组织报名
本次遴选公告发布渠道为湖北交投集团“人才招聘-内部遴选”专栏、“智汇交投”微信公众号。
应聘人员登陆湖北交投集团官网“人才招聘-内部遴选”专栏填报信息,并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验证证明;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学历认证证明);已取得的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重要荣誉或奖励等证明材料;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主要工作业绩(成果)及相关证明等材料一并扫描打包上传(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例:张三+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岗)。
(三)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
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简历筛选,确定测试人员名单,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所设岗位选聘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取消相应岗位选聘计划,待后期续招。
(四)综合素质测试
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80分(含)以上成绩为合格,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公开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背景调查)和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征求其所在单位、纪检部门意见,了解其现实表现及廉洁情况。出现考察结果不适合遴选岗位或放弃考察等情形的,按照测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
(六)研究决定
公司根据测试成绩和考察意见,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
根据湖北交投集团批复意见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录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录用调动手续。
四、应聘须知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对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三)应聘人员须服从对其工作岗位的统一调剂和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集团公司派驻纪检二十二组监督。监督电话: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027-87576503。
招聘事宜联系电话:027-87576510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7楼